弟弟昨天晚上在外面吃饭的时候与邻桌客人发生争执,由于双方都喝酒而且喝多了,导致双方互相殴打,弟弟下手重了点将对方殴打至今无法下床,我们积极向伤者赔偿并双方协商和解,谁知派出所还要追究弟弟的刑事责任,这是为什么?

江西 - 九江 刑事犯罪辩护
1位律师回复

萍乡优选法务

地区:江西 - 九江

喝酒打架双方协商已和解,派出所还要追究,应当是涉嫌故意伤害罪,要负刑事责任。《刑法》第二百三十四条 【故意伤害罪】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犯前款罪,致人重伤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致人死亡或者以特别残忍手段致人重伤造成严重残疾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本法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

2020-03-31 13:35:36 回复
查看更多
其他人都在看:
九江律师 刑事辩护律师 北京刑事辩护律师 更多律师>

想获取更多刑事辩护资讯

微信扫一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