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们两个真的没什么感情了,结了婚以后他就一直在外地工作,虽然有了孩子,但是孩子一直是由我来带着的,我们感情已经破裂,可以离婚吗?孩子应该由谁来抚养呢?财产应该怎么分割?我给他的彩礼还能要求他退还给我吗?

四川 - 成都 离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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徐汇区法务

地区:四川 - 成都

按照《婚姻法》的规定,夫妻双方感情确已破裂的,可以判决离婚。对于孩子抚养问题,要从有利于孩子成长的角度出发,仔细确认双方的情况后判决,但哺乳期间的孩子一般判给女方抚养,如果不是哺乳期,就要看那方更适合小孩成长并征求小孩本人的意见。不抚养小孩的一方应当每月支付抚养费抚养费的标准一般是年收入的20—30%之间。如果在今后的抚养期内,一方不适合抚养小孩,另一方可以到法院重新起诉,要求变更小孩抚养权夫妻共同财产债务归夫妻共同所有和负担,一般是一人一半 。如果一方有过错,分割财产是可以少分或者不分,具体份额由法院裁定。一般情况,结婚后婚前彩礼作为共同财产处理,不能要求退还,如果没有结婚,可以要求对方退还彩礼

2020-04-25 19:37:36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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