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为一些事情和一个人发生了矛盾,没有想到对方居然在网络上发布虚假事情,还把我的照片儿挂了上去。现在同事都以为这件事情是真的在背后对我指指点点,他这种行为是否构成诽谤罪了呢?要承担什么样的后果?

山东 - 菏泽 刑事犯罪辩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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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年9月9日,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布《关于办理信息网络实施诽谤等刑事案件的司法解释》。司法解释规定,利用信息网络诽谤他人,同一诽谤信息实际被点击、浏览次数达到5000次以上,或者被转发次数达到500次以上的,应当认定为刑法第246条第1款规定的“情节严重”,可构成诽谤罪;如果行为人明知是捏造的损害他人名誉的事实,实施了在信息网络上散布的行为,主观上故意,客观上造成实际损害,情节恶劣的,以诽谤罪定罪处罚。如果行为人不明知是他人捏造的虚假事实而在网络上发布转发的,即使对被害人名誉造成一定的损害,也不构成诽谤罪。

2020-04-21 20:58:40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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