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的姐姐来北京打工已经很多年的时间了,攒了一些钱,上个月刚通过中介在郊区买了一套二手房,钱已经全部都交了,但是房东一直都和他办理过户手续,对方违约的行为可以要求缴纳违约金吗?

新疆 - 喀什 刑事犯罪辩护
1位律师回复

铜仁谈判法务

地区:新疆 - 喀什

房屋买卖合同违约金中约定了违约金,一方迟延履行合同义务时,守约方是否就可以主张全额的违约金?在二手房买卖合同中,通常还会约定一种“滞纳金”,主要是针对迟延履行合同义务时,违约方需支付的;另外一种是违约金,通常是指一方违约导致合同无法继续履行时,违约方需支付给守约方的。但是有时由于合同文字不严谨,或者对法律一知半解,很多人混淆了这两种违约金的适用,在一方稍有违约情形时,守约方就希望能要求20%或者更高额的违约金,但其实是不能得到法律支持的。一般是在一方严重违约,导致合同解除时,才承担此部分违约金。如果合同继续履行,一般参照“滞纳金”追究违约责任

2020-04-19 06:37:30 回复
查看更多
其他人都在看:
喀什律师 刑事辩护律师 徐州刑事辩护律师 更多律师>

想获取更多刑事辩护资讯

微信扫一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