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跟老公在北京租了一套房子,一直租的都挺好的,那如果不租的话,可以用押金抵房租吗?如果在住房过程中,房屋受到了损害,应该由谁来承担责任?

河南 - 洛阳 房屋租赁
1位律师回复

专业案件剖析师

地区:河南 - 洛阳


一、房租不租了可以用押金抵房租的,需要双方协商为好的。
二、依据《城市房屋租赁管理办法》第十九条 房屋租赁当事人按照租赁合同约定,享有权利,并承担相应的义务。出租人在租赁期限内,确需提前收回房屋时,应当事先征得承租人同意,给承租人造成损失的,应当予以赔偿。第二十条 出租人应当依照租赁合同约定的期限将房屋交付承租人,不能按期交付的,应当支付违约金,给承租人造成损失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第二十一条 出租住宅用房的自然损坏或合同约定由出租人修缮的,出租人负责修复。不及时修复,致使房屋发生破坏性事故,造成承租人财产损失或者人身伤害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租用房屋从事生产、经营活动的,修缮责任由双方当事人在租赁合同中约定。第二十二条 承租人必须按期缴纳租金,违约的,应当支付违约金。

2020-04-05 14:08:00 回复
查看更多
其他人都在看:
洛阳律师 土地房产律师 徐州土地房产律师 更多律师>

想获取更多土地房产资讯

微信扫一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