打算给我的朋友作为担保人,他去问银行去申请了一些借款,那么我不知道,对于承担担保的期限是如何计算的,从什么时候开始计算担保的期限呢?

江西 - 吉安 刑事犯罪辩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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琼海法务

地区:江西 - 吉安

您好,根据《担保法司法解释》第三十二的规定,“保证合同约定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直至主债务本息还清时为止等类似内容的,视为约定不明,保证期间为主债务履行期届满之日起二年。”所以,本案的担保期限并不是直至借款还清之日,而是两年。那么,从什么时候开始计算担保期限呢?《合同法》第六十六条规定,“履行期限不明确的,债务人可以随时向债权人履行义务,债权人也可以随时要求债务人履行义务,但应当给对方必要的准备时间。”根据这一规定,未约定借款期间,出借人可以随时向借款人索要,索要时履行期限届满

2020-04-05 07:01:49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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