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二叔经包工头介绍,在建筑工地打工四个多月了,包吃包住,工资月结,但并没有与所在建筑公司签过书面合同。前几天正常上工时由于别人安装的脚手架不牢固,导致台子坍塌,从三米多高掉下来,医院诊断左手拇指和左小腿骨折部位粉碎性骨折,建筑公司负责人出面说,仅愿意承担医药费,却以我二叔不是建筑公司正式员工,是包工头临时雇佣人员,没有签劳资合同,不愿意提供工伤待遇,让自己找包工头协商解决这合理吗?

湖北 - 襄阳 刑事犯罪辩护
1位律师回复

行政诉讼指南

地区:湖北 - 襄阳

如果没有签订劳动合同,出现工伤的,受伤职工仍可以按《工伤保险条例》的规定要求工伤待遇。如果用人单位没有为职工缴纳工伤保险的,则应由用人单位承担或赔偿全部的工伤待遇。用人单位未与职工没有签订书面劳动合同,并不影响劳动关系的成立,双方存在事实劳动关系,职工因工作原因受伤的,仍属于工伤,可以要求工伤待遇。在处理工伤时,应该在规定时间内向劳动保障部门申请工伤认定,认定工伤并治疗终结后再申请伤残鉴定,之后再根据鉴定的伤残等级等情况确定具体的工伤赔偿金额。对于赔偿金额,如果与用人单位协商不成的,可以申请劳动仲裁

2020-03-24 17:42:24 回复
查看更多
其他人都在看:
襄阳律师 刑事辩护律师 徐州刑事辩护律师 更多律师>

想获取更多刑事辩护资讯

微信扫一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