和妻子的婚姻持续了3个月的时间,女方出轨被我发现了,现在要离婚,我只是想要拿回当时我给她的彩礼,这个要求是否会得到法律保护的呢?

湖南 - 株洲 离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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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莞法务团

地区:湖南 - 株洲


1、男女双方办理了结婚登记手续并一起生活一段时间后离婚的,男方可以为自己争取到的,只能是夫妻共同财产的一部分,至于男方给女方的彩礼,根据法律规定,男女已经登记结婚,形成了夫妻关系,原则上彩礼不予返还。但婚前给付并导致给付人生活困难的情况除外。
2、男女双方登记结婚,但没有一起生活,符合《婚姻法》解释(二)第十条第二款“双方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但确未共同生活的”,在离婚时,如果主张返还彩礼,法院会予以支持的。

2020-03-23 15:32:12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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