别人为了跟朋友争夺部门主管,就恶意传播我朋友的坏话,毁了朋友的名誉,在公司内传播开了,而且对方还对我朋友提起了恶意诉讼侵权的,恶意诉讼侵权是什么?

广西 - 北海 工伤纠纷
1位律师回复

遂宁优选法务

地区:广西 - 北海

目前,我国实体法上尚未对恶意诉讼侵权进行规定。从大的范围来说,恶意诉讼侵权属于一般侵权,但又与一般侵权在构成要件有所区别,它不仅要求侵权人主观上具有过错,而且要求侵权人的动机是恶意的,即其提起诉讼的动机不正当。故,成立恶意诉讼侵权的构成要件为:第
一,主观上明知自己提起的诉讼没有事实根据或法律根据;第
二,提起诉讼的目的在于获得非法利益;第
三,实施了伪造事实或提出毫无根据的诉讼的行为;第
四,恶意诉讼给被侵权人造成了物质损害。恶意诉讼分为两种情形,单方恶意诉讼和双方恶意诉讼,单方恶意诉讼是一方为了获得非法利益而恶意针对被告方实施的不当诉讼行为;双方恶意诉讼是双方当事人恶意串通规避法律或虚构事实、法律关系损害他人利益的诉讼行为,因此双方恶意诉讼又被称为虚假诉讼。恶意诉讼侵权的责任承担方式一般是损害赔偿恢复原状,如果恶意诉讼获得了法院不公正裁判,需要通过再审程序撤销裁判后才能提起恶意诉讼侵权诉讼

2020-03-15 10:06:36 回复
查看更多
其他人都在看:
北海律师 工伤赔偿律师 徐州工伤赔偿律师 更多律师>

想获取更多工伤赔偿资讯

微信扫一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