弟弟前些天在外面出了车祸,他在过马路的时候被别人给撞了,伤的很严重,手臂腿都骨折了,胸前肋骨也断了两根,交通事故伤残鉴定的赔偿标准是怎样的?

黑龙江 - 伊春 交通事故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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诉讼分析师

地区:黑龙江 - 伊春

交通事故伤残鉴定赔偿标准具体如下:  
1、医疗费  按照医院对当事人的交通事故创伤治疗所必须的费用计算,凭据支付。结案后确需继续治疗的,按照治疗必需的费用给付。  
2、误工费  当事人有固定收入的,按照本人因误工减少的固定收入计算,对收入高于交通事故发生地平均生活费三倍以上的,按照三倍计算;无固定收入的,按照交通事故发生地国营同行业的平均收入计算。  
3、住院伙食补助费  按照交通事故发生地国家机关工作人员的出差伙食补助标准计算。  
4、护理费  伤者住院期间,护理人员有收入的,按照误工费的规定计算;无收入的,按照交通事故发生地平均生活费计算。  
5、残疾者生活补助费  根据伤残等级,按照交通事故发生地平均生活费计算。自定残之月起,赔偿二十年。但五十周岁以上的,年龄每增加一岁减少一年,最低不少于十年;七十周岁以上的按五年计算。  
6、残疾用具费  因残疾需要配制补偿功能的器具的,凭医院证明按照普及型器具的费用计算。  
7、交通费  按照当事人实际必需的费用计算,凭据支付。  
8、住宿费  按照交通事故发生地国家机关一般工作人员的出差住宿标准计算,凭据支付。  
9、财产直接损失费  因交通事故损坏的车辆、物品、设施等,应当修复,不能修复的,折价赔偿。牲畜因伤失去使用价值或者死亡的,折价赔偿。

2020-03-12 05:16:45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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