丈夫在婚后一直对我拳打脚踢的,尤其是在他喝醉酒之后就会没有意识的对我殴打,上诉之后他父母来求我,我想撤销案件了,我该怎么获得国家赔偿?

西藏 - 日喀则 财产分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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就你所说,因公安机关刑事拘留羁押三十天,如果案件到最后决定撤销案件、不起诉或者判决宣告无罪终止追究刑事责任的,必须按规定获得国家赔偿 。但现在还在取保期间,案件并没有作出最后结论,因此还需要等待。《国家赔偿法》第十七条 行使侦查、检察、审判职权的机关以及看守所、监狱管理机关及其工作人员在行使职权时有下列侵犯人身权情形之一的,受害人有取得赔偿的权利:
(一)违反刑事诉讼法的规定对公民采取拘留措施的,或者依照刑事诉讼法规定的条件和程序对公民采取拘留措施,但是拘留时间超过刑事诉讼法规定的时限,其后决定撤销案件、不起诉或者判决宣告无罪终止追究刑事责任的;
(二)对公民采取逮捕措施后,决定撤销案件、不起诉或者判决宣告无罪终止追究刑事责任的。

2020-03-08 18:57:00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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