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子在购买的时候就是登记在我们夫妻两个名下的不知道什么时候我的老婆把房子卖了,在买卖合同没有我的名字,我可以去追究合同无效的吗?具体怎么处理呢?

四川 - 自贡 结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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要看具体情况,如果双方约定或者法律规定,必须由当事人签名的,夫妻一方代签属无效行为。
一、夫妻一方,可以委托另一方代签,但有约定或法律规定的除外《民法通则》第六十三条: 公民、法人可以通过代理人实施民事法律行为。依照法律规定或者按照双方当事人约定,应当由本人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不得代理
二、特殊情形下,夫妻之间没有委托的代签行为,也可能构成表见代理。表见代理,是指行为人虽无代理权,但由于本人的行为,造成了足以使善意第三人相信其有代理权的表象,而与善意第三人进行的、由本人承担法律后果的代理行为。《合同法》第四十九条: 行为人没有代理权、超越代理权或者代理权终止后以被代理人名义订立合同,相对人有理由相信行为人有代理权的,该代理行为有效。没有委托的情况下是无效的,夫妻一方代另一方签字必须有符合法律规定的委托手续。购房人通常情况下难以得知签字一方是否故意损害另外一方的权利,同时由于房产的价值较大,认定夫妻之间有互为代理的权限也是不符合法律规定的。当登记在夫妻二人名下或者登记在非合同上签字方名下,那么购房人仅与夫妻一方签订合同,而且在没有得到夫妻另一方授权的情况下,不能轻易认定购房者为善意,因为合同法第51条规定:无权处分的人处分他人财产,经权利人追认或者无权处分的人在订立合同后取得处分权的,该合同有效。所以,该种情况下合同为效力待定合同,需要经过夫妻另一方的追认。

2020-03-06 22:46:36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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