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表哥开了一家送货公司,最近公司在进行一些改制,但是却引起了一些纠纷?
[律师回复]《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与企业改制相关民事纠纷案件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五条 企业通过增资扩股或者转让部分产权,实现他人对企业的参股,将企业整体改造为有限责任公司或者股份有限公司的,原企业债务由改造后的新设公司承担。《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劳动争议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条用人单位与其它单位合并的,合并前发生的劳动争议,由合并后的单位为当事人;用人单位分立为若干单位的,其分立前发生的劳动争议,由分立后的实际用人单位为当事人。 用人单位分立为若干单位后,对承受劳动权利义务的单位不明确的,分立后的单位均为当事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