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的表哥今年已经快40岁了,但是由于家里比较穷,所以一直都没有结婚,前段时间有人给介绍了一个女孩,对方提出只要5万元的彩礼,家里咬牙还是支付了,但是女方收了钱之后就找不到人了,像这种情况要如何的要回彩礼呢?

山西 - 长治 离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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跨国维权法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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彩礼具有严格的针对性,必须是基于当地的风俗习惯,为了最终缔结婚姻关系,不得已而为给付的,其具有明显的风俗性。因此,法院在受理案件时,会先行区分是否属于彩礼的性质。  如果经过法院确认确实婚前给付彩礼,考虑到现实生活中的实际情况,最高人民法院在《婚姻法司法解释》第十条规定:当事人请求返还按照习俗给付的彩礼的,如果查明属于以下情形,人民法院应当予以支持:  
一、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的;  
二、双方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但是确实并未共同生活的;  
三、婚前给付并导致给付人生活困难的。  适用前款第
二、三项的规定,应当以双方离婚为条件。最高人民法院的司法解释未规定返还彩礼是否以女方有过错为条件,通常而言就应理解为无此条件。因此,法院在处理类似案件时,会考虑双方共同生活的实际情况、婚姻关系存续时间长短等情况综合判断。

2020-01-24 09:21:00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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