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想了解一下商标法有没有规定,商标侵权诉讼的原告应该是谁,如果原告不符合商标法的规定,那应该怎么进行处理?另外如果要限制对方再次使用这个商标,应该怎么做?

四川 - 泸州 商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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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商标法根据《商标法》、《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商标民事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的规定,商标侵权诉讼的原告应当是注册商标的所有权人或者利害关系人。因此,原告的主体应当符合上述规定,如果原告不符合上述规定,被告可以提出原告诉讼主体不适格的抗辩。二、诉讼时效抗辩策略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的诉讼时效为二年,自商标注册人或者利害权利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侵权行为之日起计算。商标注册人或者利害关系人超过二年起诉的,如果侵权行为在起诉时仍在持续,在该注册商标专用权有效期限内,人民法院应当判决被告停止侵权行为,侵权损害赔偿数额应当自权利人向人民法院起诉之日起向前推算二年计算。如果发现超过诉讼时效,可以此为由提出抗辩。三、不相同也不近似策略

2020-01-11 12:27:00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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