双方当事人互负债务,签订合同履行义务。在合同签署履行的后期出现合同纠纷,合同双方当事人什么是先履行抗辩权?什么是后履行抗辩权?

湖南 - 益阳 个人债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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咸阳维权法务

地区:湖南 - 益阳

合同法》第67条规定:“当事人互负债务,有先后履行顺序,先履行的一方未履行的,后履行一方有权拒绝其履行要求。先履行一方履行债务不符合约定的,后履行一方有权拒绝其相应的履行要求。”从这条来看,这里是因负先履行义务的人违约,对方当事人的一种救济(也可以不履行)所以这样看来应当是保护后履行人的,这里叫做后履行抗辩权确切些。先履行抗辩权和后履行抗辩权没有质的区别。叫法不同而已。

2020-01-08 13:49:31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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