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的儿子在幼儿园上课,下楼梯的时候被其他小朋友撞到了,滚了下去,楼梯导致了他的手部骨折了,脸部轻微的擦伤了,这样的话,学校有没有过错呢?

河北 - 秦皇岛 学前教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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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区:河北 - 秦皇岛

你好,学校是由监护教育义务的。对于十岁以下的孩子,学校要对其负过错推定责任。对于十岁以上的孩子,学校对其要负过错责任。根据实际情况具体分析吧。

2020-01-03 00:18:00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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