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们家近期打算开水果店,然后就请我的朋友帮忙开车拿东西,但是在帮我们拉东西过程中,他出现了车祸当场救助无效已经死亡了,这种情况我们需要承担什么责任,丧葬费应该怎么算,如果他的年龄达到60岁以上的话,我需要给他赔偿多少的死亡抚恤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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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A请B帮忙开车拉东西,双方之间存在雇佣关系
2、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11条规定,雇员在从事雇佣活动中遭受人身损害,雇主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3、所以,B工作中出车祸死亡,雇主是需要承担责任的;
4、《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七条 受害人遭受人身损害,因就医治疗支出的各项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包括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交通费、住宿费、住院伙食补助费、必要的营养费,赔偿义务人应当予以赔偿。受害人死亡的,赔偿义务人除应当根据抢救治疗情况赔偿本条第一款规定的相关费用外,还应当赔偿丧葬费、被扶养人生活费、死亡补偿费以及受害人亲属办理丧葬事宜支出的交通费、住宿费和误工损失等其他合理费用。
5、根据《人身损害赔偿司法解释》第二十七条规定,丧葬费按照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标准,以六个月总额计算。
6、根据《人身损害赔偿司法解释》第二十九条 死亡赔偿金按照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或者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标准,按二十年计算。但六十周岁以上的,年龄每增加一岁减少一年;七十五周岁以上的,按五年计算。
7、综上,B的家属可以要求A承担上述赔偿责任。

2020-01-01 10:01:32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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