和女朋友在一起的时候,当时是他的同学介绍的,我追她的时候给她买了鲜花,还送给她小礼物,平时请她出去吃饭,现在他回家的机票都是我买的,现在我俩分手,这些可以要求对方返还吗?

安徽 - 黄山 网购政策
1位律师回复

诉讼指导法务

地区:安徽 - 黄山

你好,你所咨询的是借款纠纷
1、您好,您为对方购买机票,代付网购费用,若无证据证明是借贷关系,则视为您对对方的赠与,一般对于赠与性质的给付法院不予支持要求返还的要求。
2、对于对方未经同意私自拿走您的财产,您可以请求对方进行返还,但需要充分举证证明。
3、恋爱中的赠与目的性是非常明显的,前期是为了建立恋爱关系,后期是为了缔结婚姻关系,所以恋爱的赠与是目的性赠与。我国《合同法》在赠与合同一章中没有明确规定目的赠与,对于目的赠与只能适用一般赠与和附义务赠与的规定。由于恋爱关系中双方当事人尚不存在如同婚姻关系所确定的法律上的人身关系,那么类似婚姻中的“忠诚义务”等就无从谈起,所以,从法律上来说恋爱关系解体是无所谓谁存在过错的。但是,尽管不能因为受赠方拒绝进一步交往就认定其存在过错,却可以将其作为认定赠与方达不到“目的”的原因。当然赔偿在恋爱期间诸如送花、送小礼物,请吃饭等费用的负担,则是于法无据的。因为两者之间是一个不受法律调整的社交关系。只有对于一些大额经济往来,在证据充分的情况下,赠与方是可以要求返还的。

2019-12-30 01:16:00 回复
其他人都在看:
黄山律师 互联网纠纷律师 徐州互联网纠纷律师 更多律师>

我要提问

提交

想获取更多资讯

微信扫一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