朋友是公司的财务管理人员,后来因为自己的贷款还不上了,就利用自己的职位,挪用公司资金近7万,超过3个月未还,那么这汇总情况构成犯罪吗?

贵州 - 安顺 刑事犯罪辩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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刑辩智略家

地区:贵州 - 安顺

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的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挪用本单位资金归个人使用或者借贷给他人,数额较大、超过3个月未还的,或者虽未超过3个月,但数额较大、进行营利活动的,或者进行非法活动的行为,构成挪用资金罪。根据您的描述,该员工挪用公司资金近7万,超过3个月未还的,已经涉嫌刑事犯罪

2019-12-29 11:37:00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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