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超市在扫描二维码后忘记支付了,对方说我盗窃,价值大概的200块左右。现在超市要求我赔偿200块以外还要罚我缴纳损失费1000块,否则就拉我去坐牢。我真的会坐牢吗?超市有这个权利罚我钱吗?

甘肃 - 陇南 刑事犯罪辩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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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盗窃罪是指以非法占有为目的,盗窃公私财物数额较大或者多次盗窃入户盗窃、携带凶器盗窃、扒窃公私财物的行为。
2、因此,您如果没有按照超市的规定购买商品,却在扫描二维码后将商品放回原处的,您涉嫌盗窃;但是法律规定,盗窃罪的立案标准为2000元以上,您盗窃200元的,不构成盗窃罪,但您违反治安管理处罚
3、如果您盗窃超市财物,超市可以要求您赔偿;但是超市只能按照其实际损失要求您赔偿;根据我国有关法规的规定,行政处罚权只能由行政机关来行使,商家不是行政机关,无权设置处罚规定。如果消费者对行政机关所作的行政处罚不服,可以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然而对于商家自行处罚消费者,法律却没有赋予他们这种权利。

2019-12-26 23:31:40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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