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们公司和其他公司共同合作完成了一项专利产品的发明制造,对于我国的专利法规定,那么这个产品出来产生的专利权的权利归属是谁的呢?

山东 - 临沂 专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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辽源答疑法务

地区:山东 - 临沂

专利法》第8条规定:“两个以上单位或者个人合作完成的发明创造,一个单位或者个人接受其他单位或者个人委托所完成的发明创造,除另有协议的以外,申请专利的权利属于完成或者共同完成的单位或者个人;申请被批准后,申请的单位或者个人为专利权人。”根据以上规定可知,合作完成的发明创造,合作各方可以事先约定专利申请权及专利权的归属;若各方之间没有约定的情况下,则其权利归属于合作各方共有。也即“有约定,从约定;无约定,从法定。”

2019-12-25 14:13:07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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