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们这边有一家企业状告另外一家企业侵犯本企业的商标权。原因在于两个人企业的标志很像,但是是属于两个完全不想关的产品。他的这种情况有侵犯当事企业的权利吗?

西藏 - 日喀则 商标
1位律师回复

家暴维权咨询

地区:西藏 - 日喀则

你好!我认为没有。显著性是指商标所具有的标示企业商品或服务出处并使之区别于其他企业之商品或服务的属性。作为商标保护的“灵魂”和商标法正常运行的“枢纽”,商标显著性一直以来都受到理论和实务界的特别关注。  商标显著性要求的证据是申请人抑或其他人根据申请人给予的特许使用该标记,该标记如何具有显著性,换言之,即顾客能辨认在该标记下出售的货品或服务是申请人的货品或服务。

2019-12-25 05:45:36 回复
查看更多
其他人都在看:
日喀则律师 知识产权律师 徐州知识产权律师 更多律师>

想获取更多知识产权资讯

微信扫一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