朋友刚满十八岁就没有读书了,他自己出来外面工作,后来认识了一个未满十四岁的女孩,他们贪恋爱了,后来他们发生率关系,那么这种情况是否构成强奸罪呢?

海南 - 省直辖 刑事犯罪辩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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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区:海南 - 省直辖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行为人不明知是不满十四周岁的幼女双方自愿发生性关系是否构成强奸罪问题的批复》(2003年1月8日法释[2003]4号自2003年1月24日起施行)  行为人明知是不满十四周岁的幼女而与其发生性关系,不论幼女是否自愿,均应依照刑法第二百三十六条第二款的规定,以强奸罪定罪处罚;行为人确实不知对方是不满十四周岁的幼女,双方自愿发生性关系,未造成严重后果,情节显著轻微的,不认为是犯罪。关键在发生关系前你是否知道她是否满14周岁.

2019-12-16 14:24:40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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