朋友借了他同学十万块钱,现在,朋友的同学不知道去了哪里,联系不上,但是可以联系上她的父亲,我朋友借的钱,可以让同学的爸爸代替偿还吗?

河北 - 石家庄 个人债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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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端法律顾问

地区:河北 - 石家庄

你好,根据《合同法》之规定,借款关系一旦形成,除非双方当事人协议变更,否则对双方当事人发生法律效力,根据“合同相对性”原则,此时的还款人仅能确定为订立合同时的借款人。因此,父债子还并不符合法律规定,不能得到法院的支持。但是,在父亲死亡的情况下,此时发生遗产继承,如子女继承了父亲的财产,则要同样承担相应的还款义务,还款以实际继承的遗产数额为限。

2019-12-05 09:30:00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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