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们这边有一个男的,因为和女朋友感情已经发展了一个阶段了,但是女朋友比较害羞,就一直没发生关系,有一天,强迫了对方。对方告他强奸罪,会成立吗?我们国家对于强奸罪的定罪标准是什么?

山东 - 东营 刑事犯罪辩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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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营法务团

地区:山东 - 东营

你好!强奸罪,是指违背妇女意志,使用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手段,强行与妇女发生性交的行为,或者故意与不满14周岁的幼女发生性关系的行为。强奸,是一种违背被害人的意愿,使用暴力、威胁或伤害等手段,强迫被害人进行性行为的一种行为。以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手段强奸妇女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奸淫不满十四周岁的幼女的,以强奸论,从重处罚

2019-11-27 22:23:40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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