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的叔叔,他之前是在该承租公房中居住的。但是他因为一场疾病去世了,现在对于这个承租公房分割有纠纷,已经起诉到法院了,对于法院在分割承租公房时,会考虑哪几个因素,用房屋的租赁权归一方享有?

江苏 - 南通 公租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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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通谈判法务

地区:江苏 - 南通

  法院在分割承租公房时,一般会考虑以下几个因素,将房屋的租赁权归一方享有:
1、照顾抚养子女的一方,抚养子女是一件艰巨的事情,在分割租赁权时,首要考虑的就是抚养孩子一方的利益
2、男女双方同等条件下,照顾女方。  实际生活中,女方总是处于一种弱势的地位,从保护女性的角度出发,照顾女方
3、照顾残疾或生活困难的一方
4、照顾无过错一方至于另一方可以适当的补偿,补偿数额在法律上并无明文规定,一般都由主审法官根据实际情况决定。  主要的还是考虑当地的生活水平,夫妻双方的收入水平。当然,在生活中,针对收入都不高的双方,将房屋的承租权判给一方,另一方的生活将会受到严重影响,这种情况还是会将房屋的承租权判给双方,在判决时会根据实际情况分割各自使用居住的房间面积大小。

2019-11-27 18:15:12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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