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松江区维权顾问
地区:湖北 - 荆门
一、您好~根据您提供的信息,依据法律规定可以作如下分析:一般在婚姻期间产生的债务,都为夫妻共同债务,但是如果该你有证据证明其外债是个人借的,而且未用于夫妻共同生活,则你是可以在提起离婚的时候主张该债务为对方个人债务的;二、具体法律依据如下: 《婚姻法解释二》第二十四条 债权人就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夫妻一方以个人名义所负债务主张权利的,应当按夫妻共同债务处理。但夫妻一方能够证明债权人与债务人明确约定为个人债务,或者能够证明属于婚姻法第十九条第三款规定情形的除外。希望我的耐心解答对你有所帮助,获得你的认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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