方某是一家公司的出纳,供职3年多,公司对他一直很信任,但他利用职务的便利,侵占公司7万多,开假发票9万多,如何区分工作人员的行为是职务行为还是个人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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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封优选法务

地区:内蒙古 - 乌海

职务行为还是个人行为,职务行为由原单位承担,个人行为由你个人承担,但是考虑诉讼时效,不知道你们约定还款时间没有,所以诉讼时间不好界定。

2019-10-26 19:59:20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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