戴某在14年生意失败向黄某借了三十万周转,后因为还不上,双方约定分期付款,超过了最后还款期限仍未还款,可以提起诉讼吗?法院会以超过诉讼时效为由驳回吗?

新疆 - 喀什 个人债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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鄂州谈判法务

地区:新疆 - 喀什

被告没有提出原告起诉超过诉讼时效期间,法官不主动提出。参考《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民事诉讼法〉的解释》第二百一十九条规定: 当事人超过诉讼时效期间起诉的,人民法院应予受理。受理后对方当事人提出诉讼时效抗辩,人民法院经审理认为抗辩事由成立的,判决驳回原告的诉讼请求

2019-09-26 23:01:00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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