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购买的车是采用贷款形式的,而且当时也是通过押证不押车的方式办理的,但因为我自己没有按照约定还款,对方就私自把我的车开走,表示作为抵押,请问我这样的情况,还能要求贷款公司返还车子吗?

湖北 - 咸宁 交通事故赔偿
1位律师回复

东莞法务团

地区:湖北 - 咸宁


1.你押证不押车办理贷款,双方意思表示真实,符合法律生效要件,合法有效。
2.你方未按约定还款,属于违约,需要承担违约责任,但是对方不能私自将车开走。
3.贷款公司并未取得车辆抵押权
抵押合同需要抵押合意,你方并未作出抵押的意思表示。
②以车辆抵押的,办理抵押登记为运输工具的登记部门,抵押合同自登记之日起生效。如果贷款公司尚未去车管所等部门登记,不成立抵押权。
③也不成立留置权。留置权需要留置权人合法占有车辆,贷款公司行为为侵夺财产。
4.取回车辆等可以采用物权方式:
①如果为保留所有权买卖,你方未取得所有权,但属于合法占有。依据《物权法》第二百四十五条,占有动产被侵占的,占有人有权请求返还原物,因侵占或者妨害造成损害的,占有人有权请求损害赔偿。注意一年内行使占有返还原物请求权。
②如果你方已经取得车辆所有权,那么可以主张返还原物。
③私人物品为你方所有,要求返还原物。损毁灭失的,要求赔偿损失

2019-08-18 20:35:47 回复
查看更多
其他人都在看:
咸宁律师 交通事故律师 徐州交通事故律师 更多律师>

想获取更多交通事故资讯

微信扫一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