之前有套房屋在出售,和买家谈好合同对方并且支付了定金。但我觉得当时的出售的房价太低了,我不想已这个低的价格出售给对方。但对方已已经签订合同为由拒绝解除合同,如果我违约需要双倍返还定金。那法律是如何规定的,是这样的吗

江苏 - 盐城 合同效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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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疗纠纷法务团

地区:江苏 - 盐城

你和买方存在房屋买卖合同关系,你咨询的问题属于房屋买卖合同的解除条件。
一、你和买方签订了房屋买卖合同,你有义务按照房屋买卖合同的约定将房屋出售给买方。
二、你现在因价格太低而拒绝向买方出售房屋,你的行为构成违约,买方有权要求你继续出售房屋或者按照房屋买卖合同约定要求你支付违约金或者赔偿损失。同时,买方已向你交付定金,买方也可以要求你双倍返还定金
三、如买家愿意解除合同,你和买家协商一致,房屋买卖合同可以解除。假如买家不同意解除,由于买家不存在严重违约行为,你无权单独解除房屋买卖合同

2019-08-18 10:47:00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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