洪昊律师主办律师
北京市盈科(海淀区)律师事务所
擅长:合同事务,房产纠纷,刑事辩护
洪昊律师,中共党员,法律硕士。自2009年起从事法律实务工作,现为执业律师,拥有十余年一线法务与诉讼实战经验,专注于民商事争议解决与刑事辩护领域,累计办理案件标的额高达数十亿元,深受客户信赖。在民商事诉讼与仲裁方面,擅长处理各类合同纠纷,覆盖买卖合同、借贷、服务合同、建设工程等多个领域,实务经验丰富,具备出色的法律分析与应对策略能力。同时,在婚姻家事领域也具有扎实办案基础,曾成功处理多起离婚、继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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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再在杭州买下二手房和房东签订购房意向书后,房东要求提高首付比例在已签订购房意向书的前提下拒却签订正式的购房合同,购房意向书商定违约职责未购房总价的10%,我能诉讼房东继续履行签订合同或要求解除意向书要求其履行违约职责吗?

西藏 - 那曲 二手房纠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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洪昊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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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区:北京

我再在杭州买下二手房和房东签订购房意向书后,房东要求提高首付比例在已签订购房意向书的前提下拒却签订正式的购房合同,购房意向书商定违约职责未购房总价的10%,我能诉讼房东继续履行签订合同或要求解除意向书要求其履行违约职责吗?

二手房购房合同违约处置办法(一)要求继续履行。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商定的,应当承受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职责。首先当事人一方可要求违约方继续履行合同,如对迟延履行商定了违约金的仍可要求支付迟延履行违约金,如没商定迟延履行违约金有损失的可要求赔偿损失。但有下列情况的不适用继续履行,当事人一方不履行非金钱债务或者履行非金钱债务不符合商定的,另一方能够要求履行,但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除外:
1、法律上或者事实上不能履行;
2、债务的标的不适于强制履行或者履行花费过高;
3、债权人在合法时限内未要求履行。
(二)解除合同,适用定金罚则或要求另一方支付违约金。当事人既商定违约金,又商定定金的,一方违约时,另一方能够选择适用违约金或者定金条款。
1、定金罚则,如果合同当事人在合同中商定了定金条款,或者另外订立了定金合同,则能够适用定金。以定金方式承受违约职责的做法是:支付定金一方违约时,不得要求另一方送还定金;收受定金一方违约时,应两倍返还定金。其中需要注意的是,定金数额不得超出合同总价款的20%,超出部分将不被视为定金。
2、违约金,如不适用定金罚则适用违约金。当事人在合同中明确商定违约金的数额或者计量方法,并且商定不违法,也无明显决裂理的,则适用合同商定的违约金。但如果合同商定的违约金数额低于导致的损失的,当事人能够请求法院或者仲裁组织予以增加;如果商定违约金过分高于导致的损失,当事人能够请求法院或者仲裁组织予以适当减少
3、赔偿损失,在另外一些情况下,违约一方应当承受赔偿损失的职责:
(1)合同当事人无商定违约金和定金,也不能定违约金能够适用的,如果违约做法给另一方导致了损失,则违约方应承受赔偿损失的职责,数额可由两方商定,或由仲裁组织裁决和法院裁判。
(2)虽有合同商定的违约金或者法定违约金,但违约一方支付的违约金不够以赔偿损失的,对于不够部分仍应赔偿损失。损失赔偿的金额应相当于因违约给另一方导致的损失--包括合同履行后本能够得到的利益,但不超出违约一方在订立合同时预见到或者应当预见到的因违约可能导致的最大损失。

2019-08-17 03:38:00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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