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一个房子的实际所有者为了偿还债务,把房子给了我们居住,现在就差一步了,只是还没有在房产证上面改名字,法院的强制执行就来了,我们认为现在是属于我们的房子,要怎么提出执行异议?

吉林 - 通化 房产证
1位律师回复

区域在线法务

地区:吉林 - 通化

这一个房子的实际所有者为了偿还债务,把房子给了我们居住,现在就差一步了,只是还没有在房产证上面改名字,法院的强制执行就来了,我们认为现在是属于我们的房子,要怎么提出执行异议?

你好!你可以向法院提出执行异议。执行异议指执行过程中,案外人对执行标的提出书面异议的,人民法院应当自收到书面异议之日起十五日内审查,理由成立的,裁定中止对该标的的执行,理由不成立的,裁定驳回。案外人、当事人对裁定不服,认为原判决、裁定错误的,依照审判监督程序办理;与原判决、裁定无关的,可以自裁定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2019-07-31 12:16:40 回复
其他人都在看:
通化律师 房产纠纷律师 徐州房产纠纷律师 更多律师>

我要提问

提交

想获取更多资讯

微信扫一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