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济纠纷,对方拿出一张是之前签订的合同,但是里面有增加一些对于原告是不利的规定,原告在签订的合同,分明就没有这条规定,这种行为,是否属于被告拿出伪造的证据,是否要承担责任呢

广东 - 湛江 合同效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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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区:广东 - 湛江

经济纠纷,对方拿出一张是之前签订的合同,但是里面有增加一些对于原告是不利的规定,原告在签订的合同,分明就没有这条规定,这种行为,是否属于被告拿出伪造的证据,是否要承担责任呢

法院释明一般针对合同效力当事人申请鉴定是其举证的过程,一般不再释明范围。但当双方当事人均认为对方承担诸如真伪的举证责任的时候,法院应明确举证责任由谁负担。明确后,承担举证责任的一方不申请鉴定,法院以证据不足为由判决驳回或支持原告诉讼请求

2019-07-26 03:55:00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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