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晚班回家的时候,被人抢了手包,里面的物品保守估计两万多。而且我也被捅了几刀。我报案了之后,警察同志在不久前抓到了犯人。然后警察说这是个刑事案件,就被移送到了人民检察院。但都过了五天了,怎么一点消息都没有,我的钱是拿回来了,我的精神损失怎么算,那个人还没得到应有的惩罚。

广西 - 南宁 刑事诉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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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区:广西 - 南宁

你好,刑事诉讼法规定,人民检察院对于公安机关移送起诉的案件,应当在一个月以内作出决定,重大、复杂的案件,可以延长半个月。上述审查起诉期限,是指犯罪嫌疑人已被羁押而言,对于犯罪嫌疑人未被羁押的法律未规定审查起诉期限,但检察机关应抓紧时间进行审查,不得拖延时间。法律规定办案期限

2019-07-10 11:25:38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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