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间歇性的精神混乱可能会有严重危害公共安全或者他人人身安全的精神倾向的精神病人,是否应当采取临时的保护性约束措施,如果在危险事件发生时,是否应该通知其监护人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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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法条依据:《刑法》 第一百一十五条 放火、决水、爆炸以及投放毒害性、放射性、传染病病原体等物质或者以其他危险方法致人重伤、死亡或者使公私财产遭受重大损失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  过失犯前款罪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情节较轻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老人是否构成失火罪,要看看造成的损失是否属于重大损失,如果构成,最低能判到拘役,老人有自首情节,并且火灾发生后积极组织相关人员进行救火,且已经年过80,减轻处罚的可能性还是很大的,判个缓刑,就不用收监执行了。
2、民事赔偿问题。本案有权要求老人承担民事赔偿责任的主体是提起公诉的人民检察院,检察院不是必须提起附带民事诉讼,一旦提起,那只能用老人的个人财产承担赔偿责任,牵扯不到他的子女。

2019-06-24 01:00:00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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