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老公在认识我之前,曾经在外面借过高利贷,在与我恋爱的时候并没有告诉我,而且一直到我们结了婚他都隐瞒,前几天他忽然告诉我外债已经达到了一百多万,那么这个钱是不是算婚姻共同财产?

山西 - 吕梁 财产分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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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州答疑法务

地区:山西 - 吕梁

你好,不算。根据婚姻法规定夫妻共同债务,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一)婚前一方借款购置的财产已转化为夫妻共同财产,为购置这些财产所负的债务
(二)夫妻为家庭共同生活所负的债务;
(三)夫妻共同从事生产、经营活动所负的债务,或者一方从事生产经营活动,经营收入用于家庭生活或配偶分享所负的债务;
(四)夫妻一方或者双方治病以及为负有法定义务的人治病所负的债务;
(五)因抚养子女所负的债务;
(六)因赡养负有赡养义务的老人所负的债务;
(七)为支付夫妻一方或双方的教育、培训费用所负的债务;
(八)为支付正当必要的社会交往费用所负的债务;
(九)夫妻协议约定为共同债务的债务;
(十)其他应当认定为夫妻共同债务的债务。如果债权人所借债符合以上的用途则属于共同财产

2019-06-21 04:00:00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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