与老婆结婚有30多年,长期性格不合现协议离婚。有两套住房,一套是80年代购买,房产证写的是我个人的名字,在婚后做了改动出租,另外夫妻共同买了一套住房居住。离婚该怎么处理?写我名字的房产是否应该属于我个人?

海南 - 省直辖 房产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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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夫妻现在离婚,就按照现在的婚姻法办。而且这不光是婚姻法的事情,还涉及到了物权法。因为按照物权法的规定,房产证上写的是谁的名字,房子就是谁的。但是在物权法颁布之前很少有人注意这一点。所以像你说的这样的,虽然按照物权法的规定,应该属于个人财产,但是由于是80年代的事情,而且房改房又是发生在婚姻存续期间,所以法院会认定这房子就是共同财产

2019-06-15 06:17:40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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