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年前父亲与一位A谈起了恋爱,第二年A搬来与父亲同居。四年后父亲因急病去世,父亲在世时留下过遗嘱房子归我和弟弟,他的存款归A。我和弟弟都照办了。现在A突然提出来必须要解决她日后住房她才能搬出父亲家,否则就要让她一直住在父亲房里。我和弟弟不同意房子给她住,她就说要起诉我们。父亲与A一直末领过结婚证,她与我们姐弟并末有实际上的法律关系,难道我们还要给她提供养老住房吗?

湖南 - 岳阳 结婚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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岳阳谈判法务

地区:湖南 - 岳阳

从法律角度来讲,根据我国的婚姻法规定,未婚同居是不受法律保护的。也就是说,男女同居非法行为。所以对于男女双方的财产问题,如果一方有遗嘱,按我国继承法办理,而不是按婚姻法办理。从情理上讲,如果你的父亲有遗嘱分割遗产给女方,作为子女就须要按遗嘱内容办事,分割给予女方应得的财产以作为她经后的生活费用。但是是否赡养女方,这在法律上没有明文规定,你们兄弟姊妹没有这个法定的义务,因此可赡养可不赡养。如果看在侍候父亲多年的份上,有经济能力的帮一帮女方也在情理中。致于女方的子女们愿不愿意来赡养他们的母亲,那是他们的问题。如果女方或她的子女有违情理的诉求,你们兄弟姊妹可先不理睬,让他们上诉法院,听从法庭裁决。相互交流。供你参考。

2019-06-04 09:41:27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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