负债五百万,当初是问别人借的,也写了借条,逾期未还,债权人将我告上法庭,可是法庭说欠条已经过期,不具有法律效力,现在债权人再次将我告上法庭并说我是故意不想偿还债务,法院会受理吗?这种权益是债权人应有的吗?

新疆 - 昌吉 个人债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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债务纠纷维权团队

地区:新疆 - 昌吉

虽然已过诉讼时效,但债权人仍不丧失实体权利,仍可要求债务人偿还,且该实体权利仍受法律保护,债务人提出诉讼时效以抗辩,并请求法院驳回债权人诉讼请求。此时,如果债权人主张债务人看似合法的“提出诉讼时效的行为”,掩盖的是其“不想再偿还”的非法目的,从而请求法院认定该行为无效,依然判决支持其诉请时

2019-06-02 08:15:36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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