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遗愿按照遗愿继承,无遗愿按照法定继承。按《继承法》的限定,由第一步骤继承人(娃儿、爸妈)共有继承,平均分配。拆迁中牵涉到的乡村房屋问题,被继承人应当是需要拆迁房屋所依附的宅基地已故的使用权人。目前,在实践操作中,能够证明宅基地使用权的文件包括《集体土地建设用地使用证》、《宅基地登记审批表》、《宅院地使用许可证》、《新建房屋审批表》、《翻建房屋审批表》等。在认定房屋拆迁经过中的被继承人时,还要联盟村集体、所属区县的档案局以及其他相关部门留存的宅基地权属状况的证明文件。如果拆迁在无变换为老人的产权前,该房屋在法律上依然是原房主的,不能分配。只能先以原房主的名义拆迁,待回迁后,先办成原房主的名下的房屋证,再由原房主出手续,解决过户。
2019-05-22 22:19:15 回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