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村里有一个人,因为打架斗殴犯打伤了别人,而且事后逃跑,最后公安机关出手把他抓捕归案,本来公安机关对他进行了行政处罚,让他赔钱给另外一个人,然后后面不知道发生了什么事情,就由行政处罚,转到刑事处罚了,这件事情合理吗?

西藏 - 日喀则 刑事犯罪辩护
1位律师回复

青岛优选法务

地区:西藏 - 日喀则

如果是同一案件的同一行为的话,如如进行了行政处罚就不能再转刑事处罚。如果是不同行为才可以转,例如在多人吸毒的案件中,提供场所的吸毒者既涉嫌吸毒(行政)又涉嫌容留吸毒罪(刑事),吸毒的治安拘留执行后,公安可以提交暂停执行行政处罚报告把该名人员从拘留所转看守所

2019-05-14 08:07:36 回复
查看更多
其他人都在看:
日喀则律师 刑事辩护律师 北京刑事辩护律师 更多律师>

想获取更多刑事辩护资讯

微信扫一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