家住一个比较繁华的地段,在该地段有一个三层的房子,一楼临街改造成了一个门面,通过朋友引荐有一位做零售产品的商人跟我租了一楼进行商品销售,由于相互信任并没有签租赁合同,但是该店家一直没有支付租金,多次催促无果决定不将店铺再租给该店家,店家没有支付租金我是否可以将店家货物留置在店铺中进行合法抵押?

河南 - 漯河 房屋租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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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解先锋团

地区:河南 - 漯河

如果双方有租赁合同,那么按租赁合同约定的执行。如果双方没有书面的租赁合同,承租人不交租金,出租人也进行了催收,但承租方仍不履行的,出租方可以书面通知承租方解除租赁关系,要求其在合理期限内搬迁并补齐占用期间的摊位费。如果他的货物是你合法占有(比喻由你方统一保管)则可以留置,并有权就该货物优先受偿。

2019-05-02 15:36:54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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