甲是一有妇之夫,三年前甲与一女子乙相识后两人发展为情人关系。二年后,甲向乙提出分手,乙不同意,要求甲给她一笔钱做分手费,甲在一年中分三次共给了乙数万元后乙仍不满足,要求甲继续给她钱,否则就到甲的单位和家里去闹,让甲身败名裂。甲没有办法只好报警,警察以敲诈勒索罪将乙逮捕。法律上乙会受到什么刑罚呢?

广西 - 南宁 家事纠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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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区:广西 - 南宁

犯敲诈勒索罪的(以1000至3000元为起点),处3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以10000元至30000元为起点),处3年以上10年以下有期徒刑。 第二百七十四条 敲诈勒索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2019-04-27 05:42:12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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