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年男性与未满16岁的未成年女性谈恋爱,然后与未成年女性发生性关系,过程中女方是自愿的,这样的情况男性明明知道女生未成年,仍与之发生性关系,男方是否存在诱奸行为,男方的行为能构成强奸罪吗?那么男方是否需要付哪些责任呢?

贵州 - 贵阳 刑事处罚辩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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要看他们出去干什么,如果他们之间发生性关系,虽然女生已经同意,但由于女生属于未成年人,根据《最高人民法院的解释》 明知是未成年人,而与其发生性关系,以强奸罪追究刑事责任,所以,如果他们跑出去发生性关系,那么男生构成强奸罪。

2019-04-18 16:13:44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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