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您好,你咨询的的是有关票据的纠纷。
2、根据《票据法》第二十二条 汇票必须记载下列事项:
(一)表明“汇票”的字样;
(二)无条件支付的委托;
(三)确定的金额;
(四)付款人名称
(五)收款人名称;
(六)出票日期;
(七)出票人签章。汇票上未记载前款规定事项之一的,汇票无效。 所以,你应该先核实,汇票是否都记载了上述事项,如果都记载了,那么票据是有效的,如果缺少任何一个事项,票据则是无效的。
3、根据《票据法》第十四条 票据上的记载事项应当真实,不得伪造、变造。伪造、变造票据上的签章和其他记载事项的,应当承担法律责任。票据上有伪造、变造的签章的,不影响票据上其他真实签章的效力。票据上其他记载事项被变造的,在变造之前签章的人,对原记载事项负责;在变造之后签章的人,对变造之后的记载事项负责;不能辨别是在票据被变造之前或者之后签章的,视同在变造之前签章。
4、即使汇票是伪造、变造的,只要你背书转让票据的行为是真实的,你就应该承担保证责任。如果票据是被变造了,你在变造的汇票上签章的,你就应该对变造后的汇票记载事项负责。
5、虽然《票据法》对伪造、变造票据有规定责任,但是你的汇票是你的客户给你的,只要证明你没有伪造变造汇票的行为,就不用承担任何责任。
6、所以你只要证明你自己是不知道承兑汇票是假的,并且你在汇票上的签名盖章是真实的,那么你不需要承担任何民事责任。如果你因为汇票是假的受到损失,你还可以起诉你的前手,也就是客户,要求对方承担责任。
7、建议你与对方说明情况,让对方不要起诉你,但即使对方起诉你,只要你没有上述情形,你也只承担汇票保证责任,不需要承担其他责任。
2019-04-17 21:02:03 回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