遗失重要文件或其他(银行卡、证件),已经张贴了寻物启事,拾得者联系失主,将东西也完好无损的归还给了失主,拾得者有没有权利向失主索得一些酬金了?失主应不应该给拾得者一些相应的酬金了?

广西 - 河池 银行纠纷
1位律师回复

马鞍山法务团

地区:广西 - 河池

你好!从民法理论上来说,你是可以告的。《物权法》第112条规定:“权利人领取遗失物时,应当向拾得人或者有关部门支付保管遗失物等支出的必要费用。
权利人悬赏寻找遗失物的,领取遗失物时应当按照承诺履行义务。拾得人侵占遗失物的,无权请求保管遗失物等支出的费用,也无权请求权利人按照承诺履行义务。”
所以既然发布了寻物启事,则其必须支付酬金。

2019-04-12 17:37:58 回复
查看更多
其他人都在看:
河池律师 金融保险律师 北京金融保险律师 更多律师>

想获取更多金融保险资讯

微信扫一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