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作为国家的工作人员,被查出他贪污,受贿等不良行为,已核查他贪污了单位一万元人民币,对单位的形象造成了严重的影响。那么我想咨询一下关于A的案例,可以适用缓刑吗?缓刑分为哪几类呢?不能缓刑的情况有哪些?

甘肃 - 陇南 刑事处罚辩护
1位律师回复

河南优选法务

地区:甘肃 - 陇南

根据1996年《最高人民法院amp;lt;关于对贪污受贿挪用公款犯罪分子依法正确适用缓刑的若干规定amp;gt;的通知》中的规定:
一、国家工作人员贪污、受贿数额在二千元以上不满一万元,犯罪情节较轻,能主动坦白,积极退赃,确有悔改表现的,可以适用缓刑。
二、国家工作人员贪污、受贿一万元以上,除具有投案自首或者立功表现等法定减轻情节的之外,一般不适用缓刑。国家工作人员贪污、受贿数额一万元以上不满五万元,根据案件具体情况,适用刑法第五十九条第二款减轻处罚有期徒刑三年以下量刑的,一般不适用缓刑。对其中犯罪情节较轻,积极退赃的,且在重大生产、科研项目中起关键性作用,有特殊需要或者有其他特殊情况的,可以适用缓刑,但必须从严掌握。
三、对下列贪污、受贿、挪用公款犯罪分子不适用缓刑:
(一)犯罪行为使国家、集体和人民利益遭受重大损失的;
(二)没有退赃,无悔改表现的;
(三)犯罪动机、手段等情节恶劣,或者将赃款用于投机倒把、走私、赌博等非法活动的;
(四)属于共同犯罪情节严重主犯,或者犯有数罪的;
(五)曾因经济违法犯罪行为受过行政处分或刑事处罚的;
(六)犯罪涉及的财物属于国家救灾、抢险、防汛、优抚、救济款项和物资,情节严重的。 因此,贪污一万元,一般不适用缓刑,但如果有自首或者立功等法定减轻情节,则可以适用缓刑。

2019-04-12 12:20:11 回复
查看更多
其他人都在看:
陇南律师 刑事辩护律师 徐州刑事辩护律师 更多律师>

想获取更多刑事辩护资讯

微信扫一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