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们是医疗事故,打点滴的时候,护士把药挂错了,导致我叔叔死亡,目前药店没有医师资格证,非法行医,本来说私了解决的,都谈了两天了,突然今天对方说不愿意私聊,说走法律程序,不愿意出面解决,卫生行政部门也得不到答复,我们下一步该怎么做?

青海 - 玉树 交通事故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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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青区法务团

地区:青海 - 玉树

2002年9月1日实施的 《医疗事故处理条例》第四十八条 已确定为医疗事故的,卫生行政部门应医疗事故争议双方当事人请求,可以进行医疗事故赔偿调解。调解时,应当遵循当事人双方自愿原则,并应当依据本条例的规定计算赔偿数额。   经调解,双方当事人就赔偿数额达成协议的,制作调解书,双方当事人应当履行;调解不成或者经调解达成协议后一方反悔的,卫生行政部门不再调解。

2019-04-11 20:51:29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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